其他应收款是一个内容较为复杂的会计专业名词,也是一些大规模企业较为重要的资产,但是经常有部分财务人员将各类说不清道不明的业务都算在“其他应收款”中,导致这里出现了大量资金往来和居高不下的挂账金额,那么其他应收款到底都包括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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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购买股票后应收的包括在股票价格中的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者在“投资收益”中计入);

8.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重要性

在审计实务中,对其他应收款的审计往往是审计中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现行会计制度中对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内容规定的较为笼统和广泛,且相对于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会计实务中对该科目所要求的原始凭证等附件也不是很严格,因此企业对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就显得较为随意,经常把凡是区分不清或不能列入其他科目的记入该科目内。

在某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如集团型和投资型企业中,其他应收款一般金额都较大且内容庞杂,所隐含的风险也较大,因此如何对其正确、高效地进行审计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四类其他应收款处理方法

1.公司职工的借款

该项是“其他应收款-个人”中最常见的部分,跨年的个人借款很容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薪酬,补缴个税。妥善的处理方式就是该归还的就归还。

2.公司股东的借款

股东借款如果金额比较大,年底不归还将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根据财税[2003]158号和财税[2008]83号规定,股东借款当年没有归还,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视作分红。

3.无法取得发票的支出

没有发票同样入账,发票是业务交易的证明之一,但不是唯一。只要有证据表面交易的真实存在,比如:银行流水、合同、收据等等,同样能以费用等名义入账,只是费用等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4.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坏账,坏账损失是指企业确定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企业坏账损失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的规定确认。

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批准作为坏账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作者 跨境小菜